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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伊甸樱桃

(转载)伊甸樱桃

《伊甸樱桃》  作者:慕容雪村
幸福取决于要的多少,而不是要到多少。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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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2
伊甸樱桃: 金钱对人性的吞噬
——对小说《伊甸樱桃》的一种解读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在许多人期待着慕容雪村和他的第三座城市的时候,这位惯于出新的作者最终给了我们一个意外。诚然,作家并非旅行者,个人的漂泊也难于作为一个写作者终其一生的创作主题。于是,我们看到了这部《伊甸樱桃》。
一个青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枝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路易·威登皮包、宾利轿车、劳力士手表、阿玛尼西装……在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顶级奢侈品的包围之下,在锦衣玉食、香车美女的簇拥之中,主人公的心灵渐被腐蚀,金钱的作用令亲情、友情与爱情逐渐离他远去,原本一息尚存的良知也在强烈物欲的反复攻击之下不断沦陷,直至堕落到饮血、食人的地步……最终,当他发现周围似真似幻的世界正随着自己一同腐坏,当他明了“吃人者恒被吃之”的道理之后,一切都已经晚了……——这就是慕容雪村的新作《伊甸樱桃》的大致内容,模糊的城市背景,模糊的时间起止,甚至,模糊的人物姓名,面目一新的慕容雪村奉献给我们的仍然是一席无比丰盛的饕餮大餐。
评价一个作家的变化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他(她)的作品。而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慕容雪村借助《伊甸樱桃》完成了自身写作的一个巨大的提升。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将他炉火纯青的叙事功力与纤毫毕现的描写才能发挥到了极至。生动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命运遭际,曲折的故事情节乃至出人意料的结局,小说本身的精彩之处难以数计。从这部作品中,你可以了解到众多的时尚的要素,奢华的生活方式,灿烂而充满激情的恋爱故事以及令人心惊的阴谋与悬疑。在新作中,慕容雪村不仅延续与维持了他姿言无忌的写作风格与天马行空的想象能力,而且超越于其上,从而将新作《伊甸樱桃》锻造成为了一部集思想性与可读性于一体的优秀且独特之作,是近年来文学作品中难得一见的佳品。
然而,善于表现身处现代都市底层的小人物的悲剧命运与生活困境的慕容雪村,在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之后,却也为他的忠实读者们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解读这部新作?当读者们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于《成都》中的陈重或是《天堂》中的肖然身上搜寻到自身的影子的时候,一种根基于现实的亲切感必将逐渐隐去,而全新的创作角度、全新的人物形象、全新的艺术手法乃至全新的文本结构方式等一系列“全新”的要素,又会令读者感觉应接不暇。此时,一个准确切入这部作品的角度就成为一种必须,它能够使读者在写作者乱花迷眼的叙述进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安排中,搜索到小说的真谛,找寻到作者所要传达的真实用意。
我的建议是:抓住“贪婪”。
“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这是古希腊的那个睿智的奴隶伊索在他的那本著名的寓言集中写下的一段话。把已经流传了千年的话语置于一篇21世纪的文章之中,似乎有不合时宜之嫌,然而,在阅读了《伊甸樱桃》之后,我相信你会和我一样对这句古老的格言心有戚戚——贪婪,不仅正在毁坏着我们的现在,预支着我们的将来,甚至,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令我们成为过去——这决非耸人听闻。小说中的那个青年从始至终地被自己“贪婪”的欲念所牢牢控制,从一枝笔到一辆车,从一间屋子到一座行宫,从猴脑到同类的鲜血……在欲望魔掌的导引之下,一步步走向深渊,一点点临近死亡。而这难道不是当下某些人生活的真实写照?此外,作品中那紧紧将主人公包裹于其中的声色犬马的物质世界,那众多如锁链般环环相扣、高档奢华的名牌消费品,那代表着金钱诱惑的神秘人物,更是直接取自你我的日常生活之中。所以,虽然小说《伊甸樱桃》在行文上具有着寓言般的奇幻风格,但我仍然认为,它是一部建立在坚实的生活基础之上,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
时下有一种理论认为,一切发展由欲望推动。不能否认的是,“想要”的欲望的确不断促使着人们去探索与改造着外部的世界,从而间接令整个社会向前迈进。然而,我们更应看到的是,欲望的存在是一柄锋利的“双刃之剑”,放纵它的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因贪婪而最终身败名裂的例子难道还少吗?当一个人对金钱的渴望超越了对神明的畏惧,当内心物欲的狂潮吞噬了道德的孤舟,贪婪之花的盛开所导致的后果只能有一个——不得善终。这正如小说中的那个以金钱来计算自己周围的一切,陷入穷奢极欲的生活而无法自拔的青年,在揽镜自照时他发现镜中的自己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笔力独到,他实际上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道理:被欲望操纵,为贪婪所驱使的人,即使活着,也将是一具丧失了自我,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当然,小说《伊甸樱桃》绝非禁欲主义的枯燥说教,如果我们仅仅将目光聚焦在个体生命的遭际之上,无疑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事实上,无名青年及其短暂人生所折射出的是作为族群的人类的整体命运走向。日复一日的攫取,反复不停的索要,惊人的浪费与毁灭性的开发是物质条件极端富足的现代社会的痼疾,近几十年来,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早已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共同的贪婪令人类在不断追求享乐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如果不适时的警醒,结局如何,自不待言。
所以,《伊甸樱桃》的出现无疑是及时和必要的。长久以来,我们的文学作品很少能够将激动人心的故事与深邃的思想很好地结合起来,而眼下慕容雪村的《伊甸樱桃》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坛所存在的这种缺憾。“寓教于乐”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或许,在读者们沉浸于作者精彩的讲述之中的时候,疗救的希望也就由此而生。
最后编辑zzq 最后编辑于 2007-08-03 13: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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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1)
当一部小说的后记洋洋洒洒万余言,想必作者有着太多的话不吐不快。
作者慕容雪村。书名《伊甸樱桃》。
或许这本新书被枪毙的“多数人死于贪婪”一名更直接更有力些。在慕容雪村看来历史上的皇帝还不如现在的普通人自在、奢侈,他们被太监围着,没空调没冰箱也没电视机,弄不好一场天花就送了命。而如今物质丰富了却也反过来统治起创造了它们的人:价值连城的商品,一钱不值的人类。“亚当是谁?一种壮阳药。夏娃是谁?一种
女用洗液。”
在这部具有幻想色彩的小说中,慕容雪村还颇具讽刺意味地安排了一条叫斯特巴里的狗,它吃掉自己的主人后便会屙出价值五亿美元的钻石。每个人都正渐渐沦为它的主人,那些钻石最终又派什么用场?
慕容雪村的狠话接连不断:未来百年,人类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未来两百年,人类将进入饮鸩止渴的时代,一方面更加疯狂地攫取,一方面更加快速地消亡;未来千年,人类必将灭绝。
出语决然,愤世者的身世自有不同——
当自由的网络展开在慕容雪村面前时,他的才情被猛地激发出来,无数陌生网友的鼓励与争论令他一步步向自己要生活的真相,三年前《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在网络上的点击量高达数十万,慕容雪村这一既古典又小资的ID大名远扬,被视为“2002年度网络风云人物”。也因了小说中关乎性的点染,他多次被问及是否有类似经
历,问到烦时便逼出了此君一句漂亮的答语:“对我而言,当色狼和当大师同样困难。”
网络,令隐含在很多人心底的兴趣得以彰显,令一些文青突然成了大名。或许,没有网络,这些人将永远不会以作者的身份浮出水面。
名声在外,但慕容雪村决计居于暗处,不透露身为何方人氏,不公布真实姓名,不许拍照。江湖上流传着这么个段子:当公司同事或下属谈起慕容雪村的小说时,此君佯装不知,像对待毫不相干的小说作者般说道:“真好看吗?哪天我也看看。”这么说着说着,他便辞了职。
对于他,勉为其难的描述是:男,矮胖,东北人,1974年生,游荡于多个城市之间。
他不想被简单地称为都市小说作者,他不认同网络文学的命名,他也不在乎自己究竟写的是不是纯文学:“这种说法有时是扯淡。琼瑶怎么算,金庸呢?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呢?”
给他一串葡萄,他一定先从大的那颗吃起,自认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他的小说一直在怀疑,尤其是爱情,“我一直都把爱情当成是玩具,谁也不爱,或者说,我只爱自己——在任何时候。”生活中的他亦决定做个独身主义者。
《伊甸樱桃》将现代人放入了“世界名牌集中营”,迫使你思考:推动这世界运转的究竟是爱还是金钱?
这几天两度连线慕容雪村,起初他行走在杭州的街头,抱怨着那里的文化有些贫瘠,接着便已然置身拉萨,开窗便是布达拉宫,再远处是巍峨的雪山。
木叶:为什么绝口不提自己的姓名并总是避免让媒体拍照?
■慕容雪村:觉得自己算中年人了,不想被别人打扰。
身为一名作者如果总是抛头露面,那是可鄙的。连签售也没意思,去签售就相当于把自己当成了一盘端到别人面前的菜……我这辈子都不准备这么做。如果出版社非让我签,那我就不在这家出版社出书,换个出版社,顶多不出了。
另外,我也没觉得自己成了什么名,没这种意识。
网上流传的说法是你“卖过假药,当过骗子,学过法律”……
■前两句是戏谑的说法,我没干过,一直在当好人呢。
我的确学过法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我喜欢曾在那里教书的诗人海子,我也写过诗,但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
还有谁对你有过影响呢,似乎你每次说的都不太一样?
■师承问题不好说,比如《聊斋志异》是个好作品,但现在对我的影响就难讲,我现在最喜欢马尔克斯。
如果真要说影响,我想说的是小学语文老师,小学四年级刚学写作文时有个老师说要把故事说明白,别说废话。这两句朴素的话到现在对我也是至理名言。
我可能有点野路子,比如景物描写我从来不写,对于人物最多说这人很胖或很瘦,我追求语言的效率。
这本新书的名字为什么从“多数人死于贪婪”变成了“伊甸樱桃”?并没什么犯忌的呀,另外伊甸园里的樱桃好像有点怪……
■出版社觉得“多数人死于贪婪”过于灰暗、晦涩,曾想过很多名字。
伊甸园是始祖居住的花园,在我想象中是有樱桃的。
小说写的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支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有一点幻想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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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2)
为什么每一章节的标题都是名牌的名字,太符号化了吧?
■这部小说反对商业,不是做广告。底下有附注。我会把哪些人用过这种名牌产品写出来并将其价格换算成柴米油盐,比如维多利亚送给贝克汉姆的香水是向迪奥定制的,其价格够一个普通家庭用水300年;普京的一块名贵手表换成食用油能用上870年;另有一条无端豪华的内裤,6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公元
2005年都买不下来。
你曾表示有三大愿望,“出一本书,赚一千万,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小说便已出到第三本,其他方面也发生不小变化了吧?
■我也爱过钱,想用一个数字来限定人生,比如赚一个亿,而现在觉得钱没有什么用处,够用即可,比如一年五六万吧。现在追求的是意义,比如想当导演,甚至想过考导演专业的研究生。至于恋爱,不提了吧。
这些都是被自己否定的理想了,我没有感情的需求,不想向人倾诉也不想照顾谁,我离群索居,可能有一部分是天性吧。
(这不会是因为你被女孩甩过吧)我当然谈过恋爱,但不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是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你说自私也许有点吧。
生活中你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不太浪漫。也没遇到追求我的,另外,我觉得追求慕容雪村也不是很有品位的事情,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人。
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
第一章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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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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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被上帝狠扁了的唯物犯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仪一身服饰价值76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18000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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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公分,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1800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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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头戴着避孕套的骆驼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划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它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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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我们不小心怀上了…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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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万宝龙:Mont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的3M。品牌创始于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4810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普通款的圆珠笔售价2300余元,如果买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4000支,如果买面包,可以买3000个。
第三章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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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
"知道,当然了。"
"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形,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
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形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1200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200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1200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
1200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00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120年!
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梆梆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2400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1958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21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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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为你受那么多苦还没说呢
  第三个问题比较抽象,我想到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字:爱。这世界多多少少患有一点道德恐高症,这个字越来越不值钱,但她总还是说过的吧?就在这张床上,她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是说,她只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爱你,我爱你。"漂亮的红发夹一闪一闪地亮。那点亮总是真的吧?我那时相信,现在也愿意相信:是的,她爱我,不是爱一辆汽车;她爱我,在那时,而不是在我失业之后;她爱我,在床上,而不是在盛满荷兰豆和猪肝的冰箱里。
我那时是什么样子?我连个漂亮的红发夹都没戴。我感动了吧?我想是没有,资产阶级才感动呢,我无法说清自己的感受,就像是,还是找个蹩脚的比喻吧,就像是看见了烤鸡腿,忽然之间就有了胃口。
我相信,这年头的爱情都是从胃里来的,甚至是比胃更低的器官。这结论不知道会不会写进21世纪的断代史。这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她爱我像爱肯德基那么多,看见阿一鲍鱼自然就会出轨,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我对她的忠诚像伊犁牛奶那么甜,给我一碗更甜的冰糖燕窝,我肯定也要叛变。这事没什么好稀奇的。
你睡着了? 
嗯。
你睡着多久了?
我气鼓鼓的,说我都睡了他妈的几千年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说小气鬼,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当真了?说完蹬了我一脚,一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表情:"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还没说呢,我……,去给我拿一块西瓜来,我饿了!"
你看,我说是从胃里来的吧。我坐起身,看了一会儿迷人的宾利美女,被她迷得阵阵头晕。我顶着头晕来到客厅,打开新飞冰箱,看见了西瓜的残骸,水的尸体,青菜的尸体,还有一条鱼的尸体。这鱼凉得都结冰了,它老婆总该嫁过几百次了吧?这真让人伤感。我切着伤感的西瓜,
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真的睡了几千年一样,我一觉醒来,不明所以,而我的老婆还站在冰箱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变凉。我对她说:亲爱的,别急猴猴的,我还没死呢。
如果我真能睡那么久就好了。我端着西瓜走进卧室,慢慢地想:现在还是公元前四百年,我就是那个讨厌的丈夫,我还没死,但我正在死,我死时心有不甘,满怀绝望,一边死一边望着你。

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400张优质牛皮,约合15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
宾利728加长版售价888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1188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
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17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17000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4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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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迪奥
第9节: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这么说吧,你听他上课,每三分钟至少可以学到一个美国、两个欧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为巴黎就在他家后院。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20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36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12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我在里面呆了一分半钟,共打了九个喷嚏,一直没敢睁眼,心里不停赞叹着人类的生存能力。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至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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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了阵",了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220伏的电一分钟能抖100下,那我表哥就是被110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我女朋友也怪,平日里那么神圣贞洁高不可攀,一旦听说隔壁住了个香港脚,眨眨眼就变成了叶子楣,缠着我不停地要,要到我想逃,频次和强度都有大幅提高,连嗓音都变了,啊啊啊的,又高又尖,稠得粘住苍蝇。我表面高兴,心里却像是装了个菠萝,疙疙瘩瘩的,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另外,恕我无知,我实在没想到表哥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说我们又不是公务员,费那个钱干吗?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我连着吹了几天鼻孔,吹得一身酸软,心想既然表哥负责买菜,我就不用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所以说,女朋友太过痴情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电视肯定是被我表哥摸过了,一个劲儿地放广告,看得人心里臭哄哄的。我越看越无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到我的声音愣了一下,我急忙解释:"你给过我一支笔,还开车送过我两次……"他哦了一声,说是你啊,我还以为你又把我的电话弄丢了呢,好像有点不大高兴,然后问我:"你找我什么事?"我说没事没事,突然灵机一动,信口胡诌起来:"我爸昨天开车出事了,我想提醒你一下,最近天热,人容易烦躁,你开车也要多加小心。"说得自己都感觉无耻,赶紧给自己找理由,想我不过是没话找话,哪有那么灵验?再说我爸开了几十年的车,除了擦挂也没出过大事。
电话那边一下子静了下来。他问我:"你爸没受伤吧?你是不是要用钱?"我心思飞转,想我当然要用钱,不过肯定不是给我爸借医疗费,这说起来太难听了。在心里冲着自己吐了一阵口水,表面上却装出轻松的样子,说就一点轻伤,没什么事,我只是提醒提醒你。他又哦了一声,说没事就好,我现在正忙着,有空再跟你联系吧。然后无声无息地挂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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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
  看了一眼通话时间,总共还不到一分钟,我脸蛋红扑扑的,想这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热情?还说我像他,真是白像了。在屋里蹓达了一圈,心里空落落的,想人和人之间,唉,还是有差距的,一个有钱人,一个穷光蛋,根本就不是一个阶级,有什么可说的?我还是别做梦了。想得脸红如漆,感觉自己真是不值钱,白一厢情愿了,狼没套着,连爹都搭了进去。
他们回来了。买了鸡,买了肉,还有一条丰满的石斑鱼,我女朋友从一进门就嘎嘎地笑,笑个没完,像一个炒得过分的开心果,说你猜表哥炒股赚了多少?我说多少,她又把全部手指伸了出来,说十三万,整整十三万哪!我暗自佩服,想她的手指头真厉害,见风就长,前两天还十二根呢。正嘟囔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得意洋洋地冲我炫耀,"看,表哥送我的,毒药!"我想了想,说对,咱们家最近闹耗子,是该买点毒药治治了。她白我一眼,断定我就是耗子的直系亲属,然后给我上课:"你知道毒药是什么?香水!迪奥香水!知道迪奥吗你?法国名牌!"好像她自己也是什么不得了的法国名牌一样。
他们在厨房洗菜,我闲得良心不安,凑过去想帮忙,被我女朋友一把推了出来,说歇着吧你,洗又洗不干净。我笑笑退出来,拿着那瓶800多块钱的毒药,听他们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地说话,远远地闻到了法国的香味,香得我有点忧郁。
吃完饭坐在沙发上闲扯,表哥两脚对搓,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投资计划,说也奇怪,他赚钱之后,脚好像也不那么臭了,白白胖胖的,饱经沧桑的脚皮噼啪落地,让人莫名感动。我女朋友冲完凉,往身上喷了至少半斤毒药,威风凛凛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嗅自己的腋窝,我想她一定恨自己的腋窝太少,要是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啊。我说过,她身材不错,双腿修长如养生堂牛肉棒(这个字在21世纪的字典里读"邦"),皮肤白滑如海王牛初乳,屁股长得也比较科学,如果单看背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不过这睡裙,这件短得遮不住科学的睡裙,买来至少有一百年了吧,她可从来没穿过,真不知道今天是撞了什么邪了。听我们谈得热乎,她也不去睡觉了,一臀部坐在中间,手拄下巴,聚精会神地听我表哥演讲,投资家表哥正亲切地谈论着他在华尔街的几个亲戚,巴菲特啊,索罗斯啊,等等,谈论了四十分钟,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们缺心眼儿,而聪明人只有他自己。我女朋友频频点头,不停赞叹,每隔一分钟抬一次手,以便显摆她的法国胳肢窝。我看着看着,不觉出了神,在他们的背影里慢慢飘离地面,在空中无声无息地飞,借着大光明牌吊灯蓝幽幽的光,我发现下面的自己又矮又小,像一只卑鄙的爬虫。而爬虫心里的那只菠萝,已经越长越大,现在是一片浩瀚的菠萝的海。
七星: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五颗六颗七颗连成线......